关于展开2024年秋季农用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年检作业的告诉
产品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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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步我县农用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机车技能情况和司机本质,保证农机安全出产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的规则,现安排而且展开2024年度秋季农用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年检作业。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:
(一)2023年12月31日之前上户收取牌、证的农用拖拉机及挂车、联合收割机均需参加年检;2023年12月31日之后上户收取牌、证的农用拖拉机及挂车临检合格作为年检予以签证。
(三)需转籍的农用拖拉机,联合收割机需在转出地处理年度查验,合格后方可处理转籍手续。
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检审时刻,地址:各乡(镇)建立暂时检查站。
(一)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规则,参加年检的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,应参加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。
(二)参加年检的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需事前做好修理、保养作业,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技能条件抵达安全运转规范。
(三)参加年检的农用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需牌、证完全,号牌按指定方位装置,经查验无误,方可年检。
(四)参加查验的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需坚持车辆车容整齐,车牌号按规则倍数扩大喷于车厢门上。
(五)依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(公交管〔2008〕190号)和国家规范《农业机械安全技能条件》(GB1615-2008),参加年检的拖拉机一概要求张贴车身反光标识。
(六)2023年曾经未进行年检或行驶证丢掉的,可提前到巴彦县农业归纳行政法律大队进行补证或补检,之后可参加处理2024年年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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